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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2021-05-06 10:34:38

 财政部网站4月28日消息,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网站同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调整钢铁相关关税,是在碳中和指导思想下做出的。”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在当前全球国别碳排放核算体制下,我国碳排放中约20%是通过出口贸易满足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和消费需求而产生的。在当前生产责任制的国际碳排放核算体系下,考虑到进出口贸易中隐含碳排放的影响,我国通过优化关税结构等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实现碳减排的潜力大。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钢铁与高端材料首席分析师李鹏飞认为,在碳中和背景下,压减粗钢产量、调整生产结构势在必行,今年钢铁行业压减产量将大概率实现,产能周期基本结束,产能已不再是钢铁行业盈利的主要掣肘。在需求方面,制造业需求强劲,仍将进一步提振钢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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